2018四川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城区学校遴选教师45人公告(第二次)
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结合城区学校对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为确保我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学校
长宁职校、长宁中学、培风中学、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安南小学。
二、遴选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本县乡镇学校(长宁中学、培风中学、长宁职校、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希望小学本部、安南小学本部、县幼儿园、西城幼儿园除外)的在职教师。
(二)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三、遴选岗位、名额(见附件)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教学质量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教学质量要求:
(1)本县教师教学质量要求: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参加城区学校遴选的教师,2018年春期(九年级以2017年秋期)所任教小学、初中班级的学科(即报考的学科)成绩教学质量综合得分(按市评估公式计算)排名至少有1个班级学科必须进入全县同类学校前五分之二位次,凡有任何一个班级学科排名全县同类学校后五名的,不得报名参加城区学校遴选;任教高中、小学和初中的专职艺体等学科的教师需由学校出具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见《长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
(2)本学年因参加“三区”支教和援藏的教师,可以不看教学成绩。
(3)县外教师教学质量要求:提供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学校出具并盖章),由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简称县教体文广局,下同)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面试地点:县教体文广局小会议室(老县政府办公区四楼),面试内容: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笔试。
(二)学历要求
1.县内教师:参加中学遴选的教师学历条件为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参加小学遴选的语文、数学教师的学历条件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其他学科为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2.县外教师:学历条件为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
年龄一律以周岁来表示,周岁的含义是报名截止当日未满下一个年龄坎的均符合报考年龄条件。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中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遴选小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以此次报名截止当日为准。
(四)报考岗位要求
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以下教师岗位。跨层次、跨学科教学的教师的教学层次及学科认定以2018年春期任教学科(即报考的学科)的高层次为准。
(五)其他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遴选: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人员;离职学习人员和长病(事)假人员;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人员;县外调入长宁县乡镇工作不满3学年的人员(以调入文件的时间为准);在服务期内人员。
五、遴选方式及笔试要求
本次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组织。
(一)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笔试相关要求
每个遴选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学科报名人数至少要达到该学科遴选名额的2倍,该学科方能组织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该学科遴选人数或取消开考。笔试分两个层次进行:
1.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2.高中、初中的所有岗位、小学的其他岗位(语文和数学除外)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六、遴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成绩查询(县内教师)和资格审查:
(1)县内教师:持本人身份证、聘用文件(或调入文件)和当年聘用合同(2013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供)、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长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一份,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县外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聘用文件和当年聘用合同、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长宁县2018年城区公开学校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原则上还须经所在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以上两类人员分别持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外)及所在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县外)加盖公章的《长宁县2018年城区公开学校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县教体文广局政工人事股(老县政府办公区三楼)进行成绩查询(县内教师)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政工人事股出具报名介绍信。
3.集中报名:集中报名点为县教体文广局小会议室(老县政府办公区四楼)。应聘者持报名介绍信、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正面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到集中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准考证领取:7月26日上午10:00—11:00应聘人员到相关报名组领取准考证(老县政府办公区四楼小会议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长宁中学
3.笔试注意事项:笔试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组织。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遴选的教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入场参加考试。
(三)公布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县教体文广局在长宁发布、长宁新闻网、局文件收发群和政工人事师训群、县城区公开遴选教师涉及的学校门口公示栏内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遴选岗位及名额,按照参加城区学校遴选教师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自动放弃(未选岗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选择拟聘岗位
涉及选岗的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
七、有关要求
(一)完全符合本次遴选条件且成绩入围、已选择岗位的县外教师按规定在8月30日前办理完正式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每个参加遴选考试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若成绩入围选岗后自动放弃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考试。
(三)根据相关政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聘用期满,被新的学校聘用(调入)后,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县教体文广局研究,调入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参加本人原聘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如果参加原聘等级的上一层级岗位竞聘,则必须在原聘等级岗位累计任职满两年以上。
(四)县派驻纪检组对此次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对相关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考试,三年内不得参与长宁县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
县教体文广局政工人事股咨询电话:0831-4622523,0831-462694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46224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八、本公告由县教体文广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8年长宁县城区学校公遴选岗位、名额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8年7月13日
一、遴选学校
长宁职校、长宁中学、培风中学、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安南小学。
二、遴选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本县乡镇学校(长宁中学、培风中学、长宁职校、安宁中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希望小学本部、安南小学本部、县幼儿园、西城幼儿园除外)的在职教师。
(二)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三、遴选岗位、名额(见附件)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教学质量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教学质量要求:
(1)本县教师教学质量要求: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参加城区学校遴选的教师,2018年春期(九年级以2017年秋期)所任教小学、初中班级的学科(即报考的学科)成绩教学质量综合得分(按市评估公式计算)排名至少有1个班级学科必须进入全县同类学校前五分之二位次,凡有任何一个班级学科排名全县同类学校后五名的,不得报名参加城区学校遴选;任教高中、小学和初中的专职艺体等学科的教师需由学校出具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见《长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
(2)本学年因参加“三区”支教和援藏的教师,可以不看教学成绩。
(3)县外教师教学质量要求:提供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学校出具并盖章),由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简称县教体文广局,下同)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面试地点:县教体文广局小会议室(老县政府办公区四楼),面试内容: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笔试。
(二)学历要求
1.县内教师:参加中学遴选的教师学历条件为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参加小学遴选的语文、数学教师的学历条件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其他学科为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2.县外教师:学历条件为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
年龄一律以周岁来表示,周岁的含义是报名截止当日未满下一个年龄坎的均符合报考年龄条件。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中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遴选小学段的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以此次报名截止当日为准。
(四)报考岗位要求
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以下教师岗位。跨层次、跨学科教学的教师的教学层次及学科认定以2018年春期任教学科(即报考的学科)的高层次为准。
(五)其他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遴选: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人员;离职学习人员和长病(事)假人员;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人员;县外调入长宁县乡镇工作不满3学年的人员(以调入文件的时间为准);在服务期内人员。
五、遴选方式及笔试要求
本次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组织。
(一)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笔试相关要求
每个遴选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学科报名人数至少要达到该学科遴选名额的2倍,该学科方能组织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该学科遴选人数或取消开考。笔试分两个层次进行:
1.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2.高中、初中的所有岗位、小学的其他岗位(语文和数学除外)为一个层次,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六、遴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成绩查询(县内教师)和资格审查:
(1)县内教师:持本人身份证、聘用文件(或调入文件)和当年聘用合同(2013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供)、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长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一份,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县外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聘用文件和当年聘用合同、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近三年教学业绩证明,《长宁县2018年城区公开学校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原则上还须经所在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以上两类人员分别持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外)及所在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县外)加盖公章的《长宁县2018年城区公开学校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县教体文广局政工人事股(老县政府办公区三楼)进行成绩查询(县内教师)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政工人事股出具报名介绍信。
3.集中报名:集中报名点为县教体文广局小会议室(老县政府办公区四楼)。应聘者持报名介绍信、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正面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到集中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准考证领取:7月26日上午10:00—11:00应聘人员到相关报名组领取准考证(老县政府办公区四楼小会议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长宁中学
3.笔试注意事项:笔试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组织。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遴选的教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入场参加考试。
(三)公布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县教体文广局在长宁发布、长宁新闻网、局文件收发群和政工人事师训群、县城区公开遴选教师涉及的学校门口公示栏内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遴选岗位及名额,按照参加城区学校遴选教师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自动放弃(未选岗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选择拟聘岗位
涉及选岗的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
七、有关要求
(一)完全符合本次遴选条件且成绩入围、已选择岗位的县外教师按规定在8月30日前办理完正式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每个参加遴选考试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若成绩入围选岗后自动放弃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考试。
(三)根据相关政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聘用期满,被新的学校聘用(调入)后,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县教体文广局研究,调入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参加本人原聘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如果参加原聘等级的上一层级岗位竞聘,则必须在原聘等级岗位累计任职满两年以上。
(四)县派驻纪检组对此次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对相关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考试,三年内不得参与长宁县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
县教体文广局政工人事股咨询电话:0831-4622523,0831-462694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46224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八、本公告由县教体文广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8年长宁县城区学校公遴选岗位、名额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8年7月13日
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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