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州教育工作,充实基层教师队伍,经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甘孜州教育局决定在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0名,其中:中学教师35名、小学教师297名、幼儿园教师18名。专业、名额、岗位编码等详见《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额分配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统一考试聘用。
二、考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1、中学教师面向四川省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学科必须对口。
2、小学教师面向甘孜州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甘孜州)。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学科必须对口(幼儿教育类专业不得报考小学教师)。
3、幼儿园教师面向甘孜州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甘孜州)。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学科必须对口(小学教育类专业不得报考幼儿园教师)。其中报考州幼儿园的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专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按《教师资格证书》认证资格报考,要求学科对口。
5、根据我州实际,允许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师资专业毕业生及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藏语文学科。一旦考取,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适应甘孜州基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 7月2日。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学科(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聘机关均有权取消其考聘资格。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小于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考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1年6月29日至7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以及报考泸定县、丹巴县、海螺沟、州幼儿园的考生,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考生,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1年7月4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7月7日—7月9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于2011年7月9日2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为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专业学科为主,面试以说课为主。
(一)专业学科设置
中学设语文、数学、英语 、藏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共12个学科;
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藏语文、音乐、体育、美术8个学科;
幼儿园设幼教1个学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以及报考泸定县、丹巴县、海螺沟、州幼儿园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10日
上午 0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
下午 13:00—15:00 《教育学、心理学》
15:30—16:30 加试《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按照考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对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聘机关将及时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原则上将被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不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50%,《教育学、心理学》占30%,面试占20%;
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40%,《教育学、心理学》占30%,加试《藏语文》占10%,面试占20%。
(五)政策性加分
1、各类大学生志愿者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乡(镇)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于2011年7月7日至9日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于2011年7月7日至9日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联系电话:0836-2834722)。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六、体检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排名,由考生通过选择去向派遣会现场自愿选择去向,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安排工作(海螺沟景区的到景区管理局报到)。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三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咨询电话: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考试成绩及所有后续公告均在以下网址发布,敬请留意:
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上发布。
一、考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统一考试聘用。
二、考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1、中学教师面向四川省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学科必须对口。
2、小学教师面向甘孜州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甘孜州)。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学科必须对口(幼儿教育类专业不得报考小学教师)。
3、幼儿园教师面向甘孜州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甘孜州)。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学科必须对口(小学教育类专业不得报考幼儿园教师)。其中报考州幼儿园的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专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按《教师资格证书》认证资格报考,要求学科对口。
5、根据我州实际,允许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师资专业毕业生及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藏语文学科。一旦考取,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适应甘孜州基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 7月2日。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学科(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聘机关均有权取消其考聘资格。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小于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考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1年6月29日至7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以及报考泸定县、丹巴县、海螺沟、州幼儿园的考生,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考生,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1年7月4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7月7日—7月9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于2011年7月9日2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为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专业学科为主,面试以说课为主。
(一)专业学科设置
中学设语文、数学、英语 、藏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共12个学科;
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藏语文、音乐、体育、美术8个学科;
幼儿园设幼教1个学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以及报考泸定县、丹巴县、海螺沟、州幼儿园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10日
上午 0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
下午 13:00—15:00 《教育学、心理学》
15:30—16:30 加试《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按照考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对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聘机关将及时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原则上将被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不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50%,《教育学、心理学》占30%,面试占20%;
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40%,《教育学、心理学》占30%,加试《藏语文》占10%,面试占20%。
(五)政策性加分
1、各类大学生志愿者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乡(镇)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于2011年7月7日至9日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于2011年7月7日至9日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联系电话:0836-2834722)。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六、体检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排名,由考生通过选择去向派遣会现场自愿选择去向,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安排工作(海螺沟景区的到景区管理局报到)。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三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咨询电话: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考试成绩及所有后续公告均在以下网址发布,敬请留意:
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上发布。
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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